1、没致残的交通伤害是不是赔精神损害
没致残的交通伤害,在特定状况下也可以需要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虽未导致伤残,但若侵害了自然人具备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并因此导致紧急精神损害,被侵权人依旧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事故中损毁的可能是对受害人具备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其损失虽非身体上的伤残,但精神上的打击却是实实在在的。
依据《中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备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导致紧急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2、交通事故赔偿能否双倍
在特定情境下,交通事故赔偿是可以需要双倍赔偿的。这主要发生在工伤与交通事故责任竞合的状况下。
1.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致使工伤时,其既能够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倡导工伤赔偿,又可以依据民事法律法规向肇事司机索赔。
2.伤者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获得来自肇事司机的民事赔偿,法律快车提醒,即达成双重赔偿。
3、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轻伤的赔偿标准涵盖了多个方面,以确保受害人可以得到全方位而适当的赔偿。具体包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与因误工降低的收入等:
1.医疗费需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则依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来计算;
3.护理费依据护理职员的收入情况和护理期限等原因确定;
4.交通费依据受害人及其必要陪护职员因就诊或转院治疗实质发生的成本来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员工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6.营养费则需依据受害人伤残状况并参照医疗机构的建议来确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也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为交通事故轻伤的赔偿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知道并学会这类赔偿标准,能够帮助受害人在遇见交通事故时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